1.面試組織。面試時間及其它規定另行公告。
2.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入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及分值。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分。
(1)幼兒教師崗位。進行五項基本功測試,每一項占20%。
(2)職校崗位及普通中小學音樂、體育崗位。上微型課與專業技能展示。面試總成績=試教成績×40%+專業技能展示成績×60%。
(3)其他崗位。上微型課。
未參加面試及面試總成績(百分制)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四)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違反體檢紀律、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能力相匹配及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七)選崗
村小崗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招聘單位崗位。
(八)公示與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2.公示。擬聘用人員在宜章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及自行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請考生注意網站公告的發布,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以宜章縣教育信息網發布的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四、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須在指定的官方網站查看招考各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縣教育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報名、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證件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選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聘)考試誠信庫。
(四)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資格,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聘)考試誠信庫,并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宜章縣教育局人事股:0735-3758349,0735-3758365。
六、舉報電話
0735-3758451,0735-3767797
宜章縣教育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