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式
實行筆試、面試(含試講、實際操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擇優錄用。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具體筆試、面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1、筆試內容主要以與招聘職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為主。筆試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加分項成績,按照招考計劃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采取表述、才藝表演和試講的形式,面試滿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內容:(1)表述:自我介紹,并談一談對幼兒教育的認識;(2)才藝表演:音樂(唱、彈等形式)、舞蹈表演、簡筆畫、體育特長、手工制作;(3)試講(說課、講課)。(實際操作用的樂器考生自備)
3、考試實行加分制,具體加分辦法如下:
(1)體育教育、美術教育加4分(其他專業不加分)。
(2)具備一年以上幼兒教育經驗(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加分4分。
(3)、具有大興農場戶籍加2分
以上加分項由審核組成員在考生資格審查時進行計分并簽字備案。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項。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時,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5、體檢和考核
(1)體檢由招聘單位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進行。
(2)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對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農場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按成績和體檢結果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