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浉河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浉人字〔2007〕41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我區14所學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往屆畢業生和浉河轄區以外的教育系統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年齡的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符合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即在讀的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3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
信陽市浉河區人力資源市場(詳細地址:信陽市民權街南段寶石橋大轉盤東側,乘6路、9路市內公交車可到達)。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每張報名表貼1張),應屆畢業生暫未發報到證和畢業證的,須提供院校就業處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生及學歷、學位、專業證明或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到報名點報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符合條件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手續。報名時填寫《浉河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可登錄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浉河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進行現場數碼照片采集,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
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職位及要求只能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本職位不再招聘,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條件或不愿改報的,退還所交費用。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按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