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崗位代碼為“3”開頭,筆試考一科“教育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8月21日
上午9:00—11:30教育類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確定: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在5人及以下的為1︰3;6人及以上的為1︰2。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務費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貧困生、省優秀畢業生等順序確定人選。考察同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發放《教育系統招聘教師通知書》。
聘用人員憑《教育系統招聘教師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服務協議,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7224687、0538—7251618
新泰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