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主要為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專門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培訓。
2.筆試時間與地點:見《竹溪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師筆試準考證》。
3.有關要求。報考人數與招聘職位原則上要達到3:1的比例才可以開考(義務教育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物理、化學學科及高中招聘的緊缺學科報考人數與招聘職位達不到3:1的,可適當放寬比例)。若招聘崗位職數報名人數少于規定比例,按規定削減的招聘計劃數調整到報考人數超過規定比例的其他崗位,沒有招聘崗位調節的直接削減招聘職數,并另行發布公告。
4.筆試滿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省相關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可享受5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前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凡發現考生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義務教育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物理、化學學科及高中招聘的緊缺學科面試入圍人選與招聘崗位數不足2:1的,可根據崗位數量,經考察后決定是否錄用),并向社會發布公告。因筆試成績并列入圍考生可同時參加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其他原因產生的崗位缺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面試形式:面試方式以無學生講課為主,面試總分100分。講課課題由評委組集體確定,考生備課時限45分鐘,講課時限10分鐘(會計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考題面試)。
招聘教師崗位面試教材為:竹溪縣中小學校現行使用的教材,其中,小學學科面試教材為五年級下冊對應學科教材(體育學科統一使用初中體育與健康教材),初中學科面試教材為八年級下冊對應學科教材(化學學科使用九年級上冊教材),高中學科面試教材為高一年級上冊對應學科教材。
計分方式: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評分的平均值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每一考生的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經考生、主考官、考場監督員簽字確認。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記入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者。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教育信息網和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考核體檢人選。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并發布公告。
(二)考核、體檢。對進入考核體檢的人選采取函調檔案或實地考察的形式進行考核,同時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行負擔。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對在大學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受過法律追究和紀律處分的,或考核時無學籍檔案的,或參加“法輪功”等邪教活動、受到治安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均視為考核不合格。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應通知考生并以書面方式確認后,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竹溪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教育信息網和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舉報的,組成專班調查處理。
(二)組織聘用。公示無異議的,報竹溪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部門完善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員原則上要在招聘的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提出調動申請或參加其他招聘考試要求。
八、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堅持招聘條件、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結果“四公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同時,要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于違反公開招錄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發現,按照黨紀、政紀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由竹溪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2731147 (縣教育局)
2721750 (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2726202 (縣紀委監察局)
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竹溪縣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