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教師隊伍學科結構,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滿足我縣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專業對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數額及專業設置
2016年共招聘中小學教師44人(其中初中教師16名,小學教師28名),具體招聘情況如下:
(一)招聘學科及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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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 文  | 
 數 學  | 
 英 語  | 
 物 理  | 
 地 理  | 
 音 樂  | 
 體 育  | 
 美 術  | 
 信息 技術  | 
 合 計  | 
| 
 初中  | 
 5  | 
 5  | 
 3  | 
 2  | 
 1  | 
 
  | 
 
  | 
 
  | 
 
  | 
 16  | 
| 
 小學  | 
 8  | 
 9  | 
 3  | 
 
  | 
 
  | 
 2  | 
 2  | 
 2  | 
 2  | 
 28  | 
| 
 合計  | 
 13  | 
 14  | 
 6  | 
 2  | 
 1  | 
 2  | 
 2  | 
 2  | 
 2  | 
 44  | 
(二)報名條件
1.應具備的條件:
(1)能夠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十八大精神,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
(2)熱愛教育事業,能夠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和敬業精神;
(3)能夠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無精神病史;
(5)報考初中教師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尚未就業;
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6)報考小學教師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尚未就業;
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④現戶籍為淇縣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和報考條件由本人現場報名,現場采集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淇縣五中
(三)報名時提交下列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淇縣2016年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粘貼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淇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xzf.gov.cn/)自行下載;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畢業證;
4.教師資格證;
5.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可暫用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三份就業協議書;實行人事代理人員,可持有效期內的人事代理合同。初錄時提供就業報到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報考小學教師的戶籍證明(戶籍以招教公告發布之日為界)。
資格初審合格者繳納考務費60元,電子信息采集費12元。
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如有招聘崗位核減和取消情況將于2016年8月6日下午3:30在淇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x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崗位需重新改報的人員,要在規定時間重新改報其他崗位。不具備報考其他崗位條件或不愿重新改報的,退還考務費用。逾期不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