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興寧市城區部分中小學校選聘教師公告
根據城區學校教學工作需要,按照《興寧市城區部分中小學校選聘教師的有關規定》(興教〔2014〕49號),現將2016年城區部分中小學校選聘教師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選聘高中教師35名、初中教師12名、小學教師37名,具體名額如下:
序號 |
學校 |
學段 |
選聘崗位 |
合計 |
1 |
第一中學 |
高中 |
政治1名、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2名、物理2名、化學1名、歷史1名、地理2名、生物1名、體育2名 |
14名 |
2 |
田家炳中學 |
高中 |
政治1名、語文1名、數學2名、英語2名、化學2名、歷史2名、地理2名、生物2名、體育2名 |
16名 |
3 |
興民中學 |
高中 |
數學1名、歷史2名、地理1名、生物1名 |
5名 |
4 |
沐彬中學 |
初中 |
政治2名、物理1名、歷史2名、地理1名、生物1名 |
7名 |
5 |
實驗學校 |
初中 |
語文2名、地理2名、生物1名 |
5名 |
小學 |
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2名、美術1名、體育1名 |
10名 | ||
6 |
第一小學 |
小學 |
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2名、音樂3名、美術3名、體育3名、信息技術1名 |
18名 |
7 |
第二小學 |
小學 |
數學2名、語文2名、英語2名、體育2名、信息技術1名 |
9名 |
三、選聘對象
在興寧教育系統(除衛校外)工作的,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編在職教師。
四、選聘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
報考人員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與應聘崗位的學科相一致;應聘中學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有本科以上學歷或已取得大專學歷在讀本科(需提供在讀證明材料)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應聘人員須任教協議服務期滿。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2日
報名地點:興寧市教育局一樓辦事大廳
報名手續及程序:
報考人員持《興寧市2016年城區部分中小學校選聘教師報名表》、本人畢業證、在讀證明材料、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3張(免試人員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
教育局根據本通告規定的條件,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材料的真偽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三)考試
選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試者的學科專業知識,該項占總成績的60%。
(2)面試分初選面試和綜合面試。
筆試合格者按分數高低順序以1:5的比例進入初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初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用人單位按1:3的比例擬定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初選不計入總成績。
綜合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試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理念、思維和表達能力,該項占總成績的40%。
根據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按分數高低順序擇優確定選聘對象,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報考人員在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期間獲得下列榮譽的,根據學校需要免試選聘:
(1)全國勞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員、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
(2)廣東省勞模、廣東省中小學特級教師。
六、其它
選聘到城區學校的教職工,原單位的職務(職稱)聘任關系自行解除,由調入學校根據崗位實際重新聘任。
凡提交的材料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調動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
經辦人員在調配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凡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將嚴肅查處。
興寧市編辦
興寧市教育局
興寧市人社局
2016年7月26日
· 興寧市2016年城區部分中小學校選聘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