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筆試采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筆試分兩科進行,每科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
報考市編辦等16部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
報考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中(小)學教育教學專業基礎知識》。
《中(小)學教育教學專業基礎知識》包括:高中、初中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中學)、心理學(中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礎知識等相關內容。小學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小學)、心理學(小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礎知識等相關內容。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13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職業能力測試》或《中(小)學教育教學專業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入場考試。
(4)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加分
或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中(小)學教育教學專業基礎知識》成績×50%+加分
2.面試
面試由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1)面試資格確認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現場確認和面試資格現場確認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于8月24日至8月26日工作時間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五樓進行面試資格現場確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證;
②畢業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察階段必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③教師資格證(中小學教師崗位);
④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主管部門的須同時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形式和內容:
報考市編辦等16部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其中藝術類、體育類崗位的還須增加專業技能測試。試講范圍和專業技能測試內容以面試公告為準,試講內容為所報崗位現行教材。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報考同一崗位分布在兩個及以上面試組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現場成績加權平均得出。除加權系數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數外,其余計算過程的計算結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4)因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且形不成競爭性的崗位,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另外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并在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www.hasmx.hrss.gov.cn)公布。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同一個崗位出現末位應試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職業能力測試》或《中(小)學教育教學專業基礎知識》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職業能力測試》或《中(小)學教育教學專業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同時參加體檢。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市編辦等16部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