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臺山市教育局2012年教師招聘150名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 、《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江門市面向基層定向招聘機關雇員 事業單位職員試行辦法》(江人社發〔2011〕807號)和《關于印發臺山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臺府〔2004〕115號)的精神,經市編委會(臺機編〔2012〕2號)批準,按照中學教師的資格和條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共1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人數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符合招聘條件的服務基層大學生、外地在職在編教師,共招聘150名。招聘崗位學科:普教類: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體育、生物、地理、心理健康教育、音樂、計算機、美術;職教類:汽車維修、數控模具、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美容、土木工程、動漫設計、藝術設計等。具體崗位見附件2.
二、招聘條件
除應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規定的資格條件,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含2010年、2011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
2、符合普教類招聘崗位專業且具備教師資格條件的臺山市戶籍(含臺山市生源)應屆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含2010年、2011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
3、符合職教類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含2010年、2011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
4、符合招聘崗位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參加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含今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其中,尚未具備教師資格條件人員只準報考職教類招聘崗位。
5、男45周歲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或女40周歲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中學一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有較好的教學及管理經驗,且符合人才流動條件的外地在任教師。
6、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籍貫臺山或配偶在臺山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中學二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有較好的教學及管理經驗,且符合人才流動條件的外地在任教師。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受聘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7日至5月18日。
2、報名方式:到臺山市教育局人事股或指定院校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資料要求:報名時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和《暫緩就業協議書》)、教育學和心理學成績單、普通話測試證書及身份證(臺山籍應屆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還應提供戶口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計劃生育證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2010年招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持市委組織部開具報到證);外地在任教師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單位工作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籍貫臺山或配偶在臺山工作還應提供戶口簿或結婚證和配偶工作單位證明)。報名考生均應交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及填寫好的《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份。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負責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審核合格的人員進入考試程序。
四、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由臺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及公共基礎知識為主的教師類招聘考試科目。
(一)在任教師、碩士研究生、省級重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人員考試采取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相結合,面試成績的50%及專業技能測試(試教)成績的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學科的綜合成績高低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并簽訂就業協議(在指定院校現場報名的可設點集中考試)。
(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的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按筆試成績的50%及面試成績的50%合成綜合成績,按職位的綜合成績高低以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簽訂就業協議。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對確定考察的人選,予以公布。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通過考試、復審和體檢確定合格的人員,由所在學校負責對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如體檢、考察不符合條件者,其空缺崗位學科可按本學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發現偽造報名資料的,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臺山市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
六、公示
通過考試、復審、體檢、考察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合格的,擬定聘用人員名單在臺山人才網、臺山市教育局網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間不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的、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臺山服務5周年以上才能辦理調離臺山手續。
詳情咨詢:電話:0750-550760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5526405(市教育局)。
舉報電話:0750-552100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5533956(市教育局)。
本公告由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注:《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來源于臺山人才網,最近更新:4月27日。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的文件。《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e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臺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