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考點設在喀什市。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前到公安機關辦理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攜帶其它證件、證明或身份證領取憑條的一律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涵蓋《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方面的內容)。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2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試卷命制。
試卷統一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命制。
4、筆試加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地點于2016年7月14日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ksrsrc.gov.cn)公布。
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入闈面試人員須達到規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審查時,對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確認。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需填寫資格審查表(登陸網站下載打印),持身份證、戶口簿、報名表、準考證、畢業證原件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件和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1.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審批部門出具的相關證件(證明);
2.招聘崗位要求取得執業(從業)資格證、MHK等級證等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證書原件。
3.資格審查時取得證件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1日。
資格審查時,對不能提供相關加分證明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扣除相應的加分,并根據考生報考崗位重新進行排名;對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在網絡報名過程中沒有點擊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審查產生的空缺崗位,從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到2016年7月16日20:00。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資格審查表、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4張兩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資格審查處,并繳納面試費40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地點。面試地點及具體安排于2016年7月17日前在網站公布。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官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的能力、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綜合分析能力、社會感知與責任意識、應變能力與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質。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面試結束時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言)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體檢人員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通過網站公布。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申請復檢的,須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內提出復查申請,經批準后統一組織,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崗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復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生于體檢結束當天將畢業證原件、考察政審表、學籍檔案送交指定地點。
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名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或者組織開展調劑。
(七)公示
報名表、資格審查表、考察政審表等相關表格材料可登陸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在每階段工作結束后均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凡超過規定時間,未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動棄權處理。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考生根據網上公布的聘用人員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七、監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階段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官、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利害關系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回避。
八、注意事項
有報考意向的考生,請于2016年7月21日前將個人學籍檔案轉入喀什地區或者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原因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地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針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喀什地區人社局、喀什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98-2671016(喀什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998-2671030(喀什人事考試中心)
0998-2317108(喀什地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0998—2671032(喀什地區人社局組織人事科)
附件:
(一)《2016年喀什地區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崗位表》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錄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度)》
(三)《2016年喀什地區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表》
(四)《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2016年喀什地區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考察政審表》
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喀什地區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2016年新疆喀什地區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