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計113名(具體崗位見附表)。
二、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2010年以來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均可報考: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本科以上畢業生不限戶籍,報考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專科畢業生限濱海生源或濱海戶籍,報考其它專業專科畢業生限鹽城生源或鹽城戶籍。
(二)資格條件
1.學歷:報考中學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特校教師應具備特教相應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在百度搜索:jobsoon,查看詳情。
2.專業:具有報考崗位所應具有的教師資格,所學專業、教師資格學科與報考學科應相同或相近;報考職教專業畢業生無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但聘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解聘。
3.其他條件: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2年5月19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專業。報考者報名時須填寫《濱海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⑴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協議書或報到證(均為原件);
⑵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⑷近期1寸同版免冠正面彩照2張(粘貼在報名登記表上)。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畢業生的資格審核工作。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的考生,于5月26日憑居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1.考試方式為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包括教育理論、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50分,其中:教育理論20分,綜合知識30分,專業知識100分(報考職教專業畢業生免考教育理論,筆試總分為130分)。
3.筆試時間為2012年5月27日。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閱卷結束后,以90分為合格線(報考職教專業畢業生以78分為合格線)。按照招聘崗位計劃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各學段、學科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尾分相同人員一并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5.專業技能測試采用說課、答辯、教學基本功考核等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專業技能測試時間為6月2日,具體要求請登錄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網、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查閱有關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并繳納測試費100元。
6.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網、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適時公布。
五、聘用
考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累計總分,按招聘崗位和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分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時間為6月5日,具體要求請登錄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網、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查閱相關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分學段、學科按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選崗,簽訂協議。選崗時間為6月10日下午,中學教師為2:30,小學教師為4:00,地點在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網、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的個人檔案于7月31日前寄送至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地址:江蘇省濱海縣東坎鎮育才西路1號,郵編:224500)。8月1日至5日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到縣教育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證件不全、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審核有黨政紀處分等不良記錄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如出現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情形的,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在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工作結束后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我縣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根據國家和我縣相關政策規定享受我縣在編教師同等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待遇,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我縣從教服務期未滿三年申請辦理調出、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及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
六、招聘政策咨詢
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5-84222407。
聯系人:周立新。
七、招聘工作監督
此次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從事考試聘用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鹽人社〔2010〕252號)第六項第20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回避。縣紀檢、組織部門負責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0515-84108911,縣委組織部0515-84108117。
本公告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濱海縣2012年招聘教師專業和計劃安排表(表一中學,表二小學、幼兒園)
濱海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