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采用閉卷考試形式進行。
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1》(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理論2》(包括學科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學生與團隊管理、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兩科。
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按照擬招錄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出現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所有參加筆試考生的平均分值×80%)。
2、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現場資格確認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的材料:報名登記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4張。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證明。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在編教師證明還需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或逾期不到的,取消面試資格,取消面試資格后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環節后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確認并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上確定的為準。
面試按說課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于本人面試結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職位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面試,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行。體檢由博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核
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1:1進入考核,被考核人員須同時提交人事檔案材料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在規定時間不能提交人事檔案及其他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招聘職位缺額的不再遞補。考核由博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五)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由博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報考義務教育中小學的考生進行選崗,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公開、自主選定具體崗位)。
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場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正式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期限原則上不得低于3年。
四、紀律與監督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有關規定,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的,均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招聘過程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聘過程中若出現違紀行為,將對相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博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391—8683951、0391-8683763
博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